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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动态】委托课题《电商平台责任研究》通过线上验收!

互联网法治研究院 互联网法治研究 2024-01-09


《电商平台责任研究》通过线上验收



5月21日下午,互联网法治研究院(杭州)开展委托课题《电商平台责任研究》线上验收工作,由互联网法治研究院(杭州)常务副院长、华东政法大学数据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高富平,杭州中院民一庭庭长、审委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张巧薇,杭州知识产权法庭庭长、浙江省审判业务专家李奕,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凌,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社科院文化法制研究中心研究员周辉,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方禹等六名专家对课题进行评议验收。


01

课题组作结项汇报




《电商平台责任研究》课题由杭州师范大学特聘教授陆永棣团队和阿里巴巴集团法务总监詹巍团队合作完成,课题组作结项汇报。该课题以《电子商务法》规定为基础,结合相关立法文件、司法判例与理论探讨,对电商平台的法律地位、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关系等基础性问题进行探讨,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跨境经营责任等多个视角对电子商务平台在互联网经营过程中责任问题进行逐一探讨,得出相应的研究结论。





02

专家评审团评议

高富平


课题结项报告总体而言体系结构和内容比较完备,对于电商平台的基础理论把握比较到位,尤其是配套提出了《电子商务法司法解释》(草案建议稿),具有创新意义。但与此同时,结项报告以法律梳理为主,比较偏重于学理阐述。建议在现有框架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综合来看,该课题的结项报告完成较出色,关于“平台的界定”引发我们的思考。当然整篇报告也有值得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例如涉及电商平台相关的案例较少,如果能够在结合理论的基础上,梳理更多典型案例,相信能对课题研究有进一步论证和更深刻的理解。

胡  凌


周  辉


这项课题研究非常有必要,课题组对整个课题框架结构的设计也非常好。我的建议是关于“电商平台责任”这个主题,可以不仅仅局限于对《电子商务法》的梳理,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也可以考虑,研究视角可以拓展更广。报告中所涉及的“跨境电商”的内容也可以延伸到域外立法动态,如欧盟等在电子商务中的立法研究,进行综合考量。

“责任”与“能力”是相匹配的,能力越高,责任越高。从课题结项内容来看,更多地聚焦在阿里巴巴的模式,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电商平台也呈现出了越来越多样的模式。不同平台之间,能力也有所不同,是否应该区分研究和处理?我建议课题组可以从不同的平台展开分析,增加横向对比,丰富报告内容。

方  禹


张巧薇


课题点、线、面结合,从刑事、民事、行政等角度分别分析,结项报告以法律梳理为主,逻辑性较强,对实务有所启发和帮助,但与实务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契合度还不够。作为审判一线法官,更加关注平台自治权利的边界在哪,我们希望能对此类司法实践中的热点争议提供更具参考价值的回应。

仔细阅读了结项报告,为我们提供了思路,尤其是对《电子商务法》提供了很好的建议。作为从事司法实践的法官,我们更注重的是理论能否转化为实践,或为实践提供引导。浙江杭州电商发展迅速,如果能建立更多的数据基础和案例基础,针对性更强,那就是锦上添花了,对此我们报以热烈的期待!

李  奕






03

课题验收结果




评审团肯定了课题组对电子商务平台法律责任的体系性整合,并在完善理论框架、丰富案例研究、解决实务问题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建议,课题组表示将在吸收专家建议的基础上对结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评审团一致同意该课题修改后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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